上谓知之自知,必至知其所依以生之情意,而归于自宅于此情意,而自内照明此情意,与之俱行。一切如实知,必归于此知之自知,故一切知,理当皆归在成真实行。吾人今论诸心灵活动,与其所感通之境之关系,而求如实知之,亦当归在成真实行。此即谓吾人之论,非徒为一般所谓纯知识上之事。纯知识上之事,皆是戏论。凡戏论皆碍真实行,亦碍真实知者。然凡戏论而归在如实知真实行者,亦终不是戏论。
五、真实行与生命之真实存在及立人极
至于所谓由如实知、真实行,以成就吾人生命之真实存在,而立人极者,此即谓未有此如实知、真实行,吾人之生命尚未真实存在。何谓吾人之生命之真实存在?答曰:存在之无木存在之可能者,方得为真实之存在;而无不存在之可能之生命,即所谓永恒悠久而普遍无所不在之无限生命。此在世间,一般说为天或神之生命。世人或视为此乃人所不可能有者,然吾将说其为人人之所可能。吾人之生命能真实通于无限之生命,即能成为此无限之生命。吾更将说吾人之生命,原为一无限之生命;亦不能以吾人现有之一生,为吾人之生命之限极,然此无限之生命,又必表现为此有限极之一生。吾人之有限极之一生,亦为此无限之生命之一极。此极,是无限生命之一极,亦吾人之为人之极。人求有如实知与真实行,即求立此人极,亦实能立此人极。而此所谓吾人生命之“吾人”,则不只重在言一一人,而重在言一一之“吾”。离此一一之吾,则无一一之人。每一人,皆当先自视为一吾,并知克就吾之为一吾言,乃唯一之吾。唯吾自视为唯一之吾,人人皆自视为唯一之吾:然后吾乃能立人极,人人乃皆能立人极。故此“唯一”亦有普遍义。此唯一之吾,亦可说为一绝对之独体。如何一一人皆能成为绝对之独体,不使此绝对者只成相对,或虽相对而不失其为绝对,则待人之行于圣贤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