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术势”是法家学派的术语。
“法”,指法律、法令。
“术”,是君主驾驭臣民,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手段和策略。
“势”,即权势,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。
法家学派中对于三者各有侧重:商鞅尚法;申不害重术;慎到乘势;韩非则认为以上三家各有不足,商鞅“徒法而无术”,申不害“徒术而无法”,慎到则偏“自然之势”,都很片面,因此主张抱法处势而用术,将三者结合起来。
三者中,韩非将“势”看作核心,而关于“法”的理论最为杰出,曾提出了很多精辟的见解。比如,韩非认为,“法”乃治国之本,君主规定明确的法律,公之于众,臣民依法而行,立功者受赏,犯令者受罚。君主不需要花太多精力,也不用以身作则,只要依法办事,即可以“垂拱而治”。
对于“术”和“法”的关系,韩非则举过这样的例子:人如果不吃东西,十天就会死去;严寒之时,不穿衣服也会死去。衣和食,对于人来说,都是养生之具,缺一不可。同理,君主有权无术就会困于上,臣民无法就会乱于下,同样缺一不可。
对于韩非的理论,某些统治者也会持有非议,但对“法”、“术”、“势”的基本精神却都非常信任。因为有了“法”、“术”、“势”,君主就可以加强自己的地位、权势,加强对民众的统治和对群臣的控制,将三者有机地结合,就能立于不败之地。